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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山公司商標轉讓辦理指南
作者:中山鑫美知識產(chǎn)權代理有限公司 時間:2024-12-31 08:33:34
中山商標申請轉讓是商標注冊人在其商標有效期內(nèi),依法定程序將商標專用權轉讓給另一方的行為。對于中山公司而言,辦理商標轉讓需要遵循一定的流程和注意事項。
一、辦理商標轉讓的基本流程
?準備材料?
轉讓方和受讓方需要明確要轉讓的商標,包括商標的注冊號、名稱、類別等信息。
雙方應就商標轉讓事宜達成一致,并簽署商標轉讓協(xié)議。協(xié)議中應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包括轉讓價格、支付方式、轉讓期限、違約責任等。
準備必要的轉讓文件,如《轉讓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轉讓人和受讓人的身份證明文件(復印件)、營業(yè)執(zhí)照副本復印件等。如果委托代理的,還需提交《代理委托書》;直接在受理大廳辦理的,需提交受讓方經(jīng)辦人的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如果申請文件為外文,還需提供經(jīng)翻譯機構簽章確認的中文譯本。
?提交申請?
轉讓方和受讓方可以選擇以下兩種方式之一提交轉讓申請:
委托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認可的具有商標代理資格的組織代理。
直接到國家商標局商標注冊大廳辦理。
將準備好的轉讓文件和轉讓協(xié)議提交到商標局或商標代理機構,并繳納相應的轉讓費用。
?審查與公告?
商標局在收到轉讓申請后,會進行形式審查和實質審查,確認申請材料是否齊全、規(guī)范,以及轉讓協(xié)議的合法性、轉讓雙方的主體資格等。
審查通過后,商標局會發(fā)布商標轉讓公告,公告期為3個月。公告期內(nèi),任何單位或個人如對轉讓申請有異議,可以向商標局提出。
?核準與領證?
公告期滿無異議或異議不成立的,商標局會核準商標轉讓,并頒發(fā)《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該證明標注的日期為轉讓注冊的生效日期。
受讓方應在接到《轉讓注冊通知書》后,到商標局領取《核準轉讓注冊商標證明》,并辦理商標注冊信息的變更手續(xù)。
二、辦理商標轉讓的注意事項
?確保商標合法有效?
轉讓的商標必須是合法有效的注冊商標,且在有效期內(nèi)。
?近似商標一并轉讓?
根據(jù)《商標法》規(guī)定,同一注冊人在同一種商品上注冊的近似的商標,或者在類似商品上注冊的相同或者近似的商標,應當一并轉讓。
?及時通知相關方?
轉讓方和受讓方應及時通知與商標相關的各方(如被許可人、合作伙伴等),確保商標轉讓的順利進行。
?遵守法律法規(guī)?
辦理商標轉讓手續(xù)必須符合相關法律法規(guī)和程序要求,避免法律風險。
通過遵循以上流程和注意事項,中山公司可以順利辦理商標轉讓手續(xù),實現(xiàn)商標權的合法轉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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