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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轉讓前需要注意哪些問題
作者:中山鑫美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時間:2023-02-21 08:45:13
商標行政訴訟是對工商行政部門的處理不服更向人民法院起訴的行為。那么在商標行政訴訟中,具備什么樣的條件才能形成被告?根據《行政訴訟法》的規(guī)定:商標行政訴訟中的被告應具備以下三個條件:必須實施了原告認為侵犯合法權益的具體行政行為、實施的具體行政行為與原告認為被侵犯的合法權益之間必須有因果關系、必須是由人民法院通知應訴。
那么什么樣的是被告呢?
1.當事人直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的,做出具體行政行為的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是被告。
2.經復議的案件,復議機關決定維護原具體行政行為的,做出具體行政行為的工商行政管理機構是被告。
3.復議機關改變了原具體行為的,復議機構是被告。
4.由法律授權的機構實施具體行為的,該機構為被告。
什么是注冊公司認繳制?公司法改革了之后,傳遍了認繳制注冊公司,(注冊資本認繳制,股東的出資金額、出資期限、出資方式在章程中約定,登記機關不再收取驗資報告),但是現在的很多人只是知道注冊公司認繳制了,認繳制和實繳有什么區(qū)別,很多人都是自己理解的,其實從字面上理解就是對的只是有點不全面而已。下面給大家介紹一下。
關于認繳制,實繳制
一、《公司法》在2013年做了改革,以前的注冊資本是實繳登記制,現在是認繳登記制。
二、實繳登記制,即公司成立,股東繳納注冊資本時,需出具驗資報告,且實繳的注冊資本不能低于全部注冊資本的20%,剩余的注冊資本,必須在兩年之內全部繳清,同時要求股東貨幣出資比例,不能低于股東全部注冊資本的30%。
三、認繳登記制,即工商局的營業(yè)執(zhí)照只登記公司所有股東認繳的注冊資本總額,不強制要求提交驗資報告,取消實際繳付出資20%、剩下的兩年之內必須繳清,也取消貨幣出資不能低于30%的規(guī)定,關于出資的時間,讓股東在章程中約定,理論上寫100年也是可以的。
注冊資本越大越好?
一、注冊資本跟公司實力、資信狀況無關。認繳登記制,不意味著注冊資本可以任意寫,也不意味著認繳注冊資本不用繳,只是由原來法律規(guī)定的限定兩年之內繳清,變?yōu)楣蓶|在章程里自由約定何時繳付,可以約定十年,也可以約定二十年,甚至更長的100年。但并不意味著免除繳清注冊資本的責任。
二、認繳注冊資本的補齊義務認繳注冊資本,在公司清算或者解散時,應認繳而未認繳的注冊資本,也應按應認繳的注冊資本進行補齊。
注冊資本改革認繳制對創(chuàng)業(yè)者有什么好處一、放寬注冊資本條件放寬了注冊資本登記條件,取消了最低注冊資本限制,認繳制打破了束縛在創(chuàng)業(yè)者身上的枷鎖,讓小成本真正成為現實。
二、簡化年檢公示認繳制中的年報公示制度解放了企業(yè)年檢,對企業(yè)來說,不用每年年檢往工商部門跑了,既減輕了負擔又節(jié)省了時間。同時信息公式制度,人人可查,大大加強了投資者對企業(yè)信任。
三、提高辦事效率實現注冊登記申請、年度報告電子化,無紙化。這也是信息化社會的一大趨勢,網上申請、網上受理、網上審核、網上公示、網上發(fā)照時代也將很快到來。
四、信用體系公開化認繳制的出臺推動了企業(yè)信用體系的初步建立,信息網上公示后,企業(yè)對大眾來說不再神秘,一舉一動都在市場的監(jiān)督下,以市場監(jiān)督企業(yè)的目的得以實現。認繳注冊資本越大,股東的責任越大,股東是以認繳的注冊資本的額度為限,來承擔公司的債務和責任。如果公司的注冊資本越大,股東認繳的注冊資本相應的越多,股東以認繳的額度去承擔公司債務和責任。
股東分紅一般按實繳分紅而非認繳分紅《公司法》的一般原則,股東按照實繳的出資比例,來享有股東權益,即使股東認繳數額較大的注冊資本,但是并未實繳,會影響到股東權益,包括分紅權、表決權,剩余財產分配權,同時法律又規(guī)定股東有約定的,按照約定。
注冊資本應該寫多少?一、量力而行按照股東的能力及公司的實際需求,投到公司,如股東有50萬,公司剛好需求50萬,則把注冊資本做成50萬,而非500萬。除非行業(yè)對注冊資本有要求,必須要500萬以上,而且要實際繳納,則另當別論。4無形資產出資無形資產出資,法律也是允許的,無形資產譬如專有技術、專利,且專有技術、專利是公司所需要的,則必須對專有技術、專利進行評估,評估后進行所有權變更,出資到公司,也視為完成實繳注冊資本的義務。
如果你想注冊外國商標,你將委托一家代理公司。那么,代理機構需要了解美國商標申請的基本方法是什么呢?所謂美國商標申請依據,是指向美國專利商標局提交注冊申請的商標所采用的美國商標法規(guī)定的申請的法律“依據”。有四種方法。
一、實際使用:根據美國《商標法》申請商標在申請日前已在美國實際投入商業(yè)使用。如果該申請是根據實際使用情況在美國提出的,則要求申請人提供:商標投入商業(yè)使用的證據(如提供至少一張帶有商標圖案的產品照片或服務手冊等)。在美國和世界其他國家/地區(qū)使用該商標的日期(精確到月份和年份);宣誓或聲明商標已投入商業(yè)使用。
二、預期用途:根據美國《商標法》條第二款的規(guī)定,申請商標在申請時并未在美國實際投入商業(yè)用途,但申請人具有在美國商業(yè)使用該商標的真實意圖。
三、外國注冊:根據美國《商標法》第44.e條,申請人在原籍國的相同商品/服務中擁有相同的注冊商標。要根據外國注冊申請美國商標,需要滿足以下要求:
(1)是的。原籍國國內基本中山商標注冊證書或商標注冊局頒發(fā)的注冊證書的復印件和掃描件,在美國專利商標局根據原籍國的國內注冊證書簽發(fā)注冊證書時,文件有效。
(2)是的。在美國受保護的貨物/服務的范圍不得超過在原產國國內商標中注冊的貨物/服務的范圍;
(3)原產國國內基本商標注冊證書的英文譯文(如果原件不是英文);
(4)申請人自申請之日起對商標投入商業(yè)使用的真實意圖和商標投入商業(yè)使用的真實意圖的宣誓或陳述。四、外國申請:根據美國《商標法》第44條第D款的規(guī)定,申請人在其原產國的同一商品/服務中有同一商標的在先申請,申請日為該商標在美國的申請日起6個月內。
當企業(yè)在發(fā)展過程中需要相應商標的時候,我們知道因為中山商標注冊難度的關系,所以在我們獲取相應商標的過程中,不少人都會選擇轉讓來獲得相應商標,但是在商標轉讓之前,也是有著很多注意事項,那么商標轉讓前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
1.看清商標的有效期根據《商標法》的規(guī)定,商標一旦注冊,其有效期為十年。注冊商標有效期滿,需要繼續(xù)使用的,商標注冊人應當辦理續(xù)展手續(xù),每次續(xù)展注冊的有效期為十年。因此,當我們進行商標轉讓的時候,要看清楚轉讓商標的有效期,如果是將要到期的商標,我們獲得了商標不久后還要去進行續(xù)展,而續(xù)展又要支付一定的費用。
2.注意“缺斤少量”的情況所謂缺斤少量就是指商標轉讓過程中,商家賣家明明手持聯合商標,但商家卻將聯合商標進行分割處理。只轉讓部分商標。
3.商標轉讓“無中生有”即賣家未獲得商標專用權,但是謊稱持有商標專用權來與買家進行商標轉讓交易。還有要注意的一點就是,轉讓商標是否存在被他人提出爭議、撤銷申請,申請中的轉讓商標是否存在被駁回、如駁回后是否提出復審,申請中的商標是否存在被他人提出異議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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