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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標異議的時間一般是多久?
作者:中山鑫美知識產權代理有限公司 時間:2022-06-25 08:21:54
商標轉讓申請所須提交的材料:
1、《轉讓申請/注冊商標申請書》一份,轉讓方、受讓方簽字/蓋章;
2、《商標代理委托書》一份,由受讓方簽字/蓋章;
3、受讓方如是公司需提供《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一份,如是個人需提供身份證復印件一份;
4、轉讓方、受讓方簽字/蓋章的轉讓協(xié)議原件一份;
5、辦理轉讓注冊手續(xù)的中山商標注冊證書復印件一份。
商標轉讓的注意事項:
1、如果企業(yè)注銷或個人死亡,在注銷或死亡之日起一年內未辦理商標轉讓手續(xù),則不能再辦理商標轉讓手續(xù),其商標所有權自然消失;
2、商標注冊人在同一種或類似商品上注冊/申請的相同或近似的商標,必須一并辦理轉讓;
3、注冊商標專用權移轉的,接受移轉的申請人應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或法律文書;
4、所需時間:一般自申請之日起4-6個月。
對于一個企業(yè)來說商標是非常重要的銷售途徑,人們對于該企業(yè)的認知往往通過該企業(yè)的文化以及商標進行。那么商標異議的時間一般是多久?
商標異議的時間商標異議是指任何人認為商標局初步審定予以公告的商標不具有合法性,在公告之日起3個月內向商標局提出不應給予以注冊的意見。商標異議是《商標法》及其實施細則明確規(guī)定的,對初步審定商標公開征求公眾意見的法律程序,其目的在于公正、公開進行商標確權工作,提高中山商標注冊審查質量。商標異議的內容范圍很廣,既包括初步審定的商標與申請在先的商標相同或近似,也包括初步審定的商標違反了《商標法》的禁用條款或商標不具顯著性,還包括申請人不具備申請資格等。提出商標異議的可以是任何人,即:既可以是商標注冊人,也可以是非商標注冊人,既可以是企業(yè)、事業(yè)單位,也可以是個人,既可以是法人,也可以是非法人。商標異議的時間一般是多久?
對于商標異議時間一般是三個月。商標異議是指公眾對某一經過初步審定并公告的商標,在法定期限內,向商標局提出該商標不予注冊的反對意見,即要求商標局在規(guī)定的3個月異議期滿后不要核準該商標注冊。如果商標被提出異議,那么申請人應該在商標公告期結束后的12個月內提出商標異議申請,如果有特殊情況的可以延長6個月。
良好的商標有助于擴大公司的知名度和影響力。如何提高中山商標注冊的成功率?以下商標注冊機構會告訴您。
近似查詢需要謹慎
在商標注冊過程中,商標注冊因相同或類似商標而失敗是最常見的失敗原因。因此,在提交商標注冊申請之前,有必要仔細檢查商標近似。
商標類別應準確
選擇產品或服務類別是公司商標注冊申請的必然組成部分。中國采用《類似商品和服務區(qū)分表》將商品和服務分為45大類和幾個小項目。企業(yè)和個人需要盡可能仔細,準確地選擇商品或服務的類別,以明確商標的保護范圍。如果申請類型不正確,商標不僅不能起到維護企業(yè)和個人合法利益的作用,而且商標注冊可能會導致商標的近似,導致商標失敗。商標注冊。
及時回復
商標注冊失敗的原因有很多。除了申請人自身的主觀原因外,商標申請過程中還存在許多不可避免的原因,如詢問的盲目期,商標審查的主觀性等,企業(yè)或個人。申請被拒絕或異議是不可避免的,但這并不意味著該商標“無法治愈”。
設立一家分公司需要用到的材料又有哪些?今天就為大家講解一下分公司注冊所需要的資料。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注冊分公司有什么資料根據公司登記管理條例第四十八條公司設立分公司的,應當自決定作出之日起30日內向分公司所在地的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必須報經有關部門批準的,應當自批準之日起30日內向公司登記機關申請登記。
設立分公司,應當向公司登記機關提交下列文件:(1)公司法定代表人簽署的設立分公司的登記申請書;(2)公司章程以及加蓋公司印章的《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3)營業(yè)場所使用證明;(4)分公司負責人任職文件和身份證明;(5)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規(guī)定要求提交的其他文件。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設立分公司必須報經批準,或者分公司經營范圍中屬于法律、行政法規(guī)或者國務院決定規(guī)定在登記前須經批準的項目的,還應當提交有關批準文件。
分公司注冊的流程申請同意后,開始著手辦理相關手續(xù),流程簡介如下:
(1)首先,持“企業(yè)名稱預先核準申請書”、“授權書”及中山商標注冊證復印件到工商局辦理核名。
(2)核名后,持工商局發(fā)給的核名通知書到相關部門辦理前置審批手續(xù)。
(3)填寫《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由總公司蓋公章并由法定代表人簽字。
(4)填寫《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由總公司蓋公章并將指定代表人或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身份證復印件貼上。
(5)準備分公司營業(yè)場所使用證明;自有房產提交產權證復印件;租賃房屋提交租賃協(xié)議復印件以及出租方的房產證復印件。
(6)由總公司出具的股東會決議,決議內容須有分公司負責人的任職決定,同時提供負責人的身份證復印件。
(7)持驗資報告、房產證、授權書、股東會決議、公司章程、分公司設立登記申請書、指定代表或者共同委托代理人的證明、企業(yè)名稱核準通知書、相關前置審批手續(xù)等到工商局辦理營業(yè)執(zhí)照(以上相關證件須加蓋總公司公章)。
(8)持營業(yè)執(zhí)照及公司設立通知書到公安局辦理刻章業(yè)務。
(9)持營業(yè)執(zhí)照、公司設立通知書到質量技術監(jiān)督管理局辦理企業(yè)組織機構代碼證。
(10)持營業(yè)執(zhí)照、代碼證、公司設立通知書到開戶行辦理基本帳戶,先填寫基本帳戶申請書。
(11)持營業(yè)執(zhí)照、代碼證、公司設立登記通知書、公章、財務章、法人章、銀行開戶申請書、房產證等資料到國稅局、地稅局辦理稅務登記證。
(12)持國稅、地稅登記證、營業(yè)執(zhí)照等資料到開戶行辦理正式開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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